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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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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赛里斯给暮谷镇伯爵留下让农民,甚至收容流民开荒种地以增加收入的建议后,再次出发。他们耗费了一个月,依次穿过史铎克沃斯堡,哈佛城,母猪角,鹿角堡这些伯爵封地,韦赛里斯对于隶属王领的这些伯爵们都做到了示好与笼络:毕竟这属于坦格利安国王的基本盘,后勤保障区之一,富裕安稳才好。

        河间地就在眼前。作为三河流域的大平原,这里土地肥沃又两面环山,如果有战争,它是必争之地。例如,篡位者之战。

        韦赛里斯骑在马上,望着滚滚而来的河水,浅滩上满是被流水打磨得滚圆的卵石,他联想导致的恐惧症又要犯了——他仇恨地揣摩,如果渡河时把劳勃推下马,他穿着铠甲有办法从水中爬起来吗?对!重甲骑兵如果遇上河流,这就是大缺点!

        我要写信告诉哥哥这个想法。

        在韦赛里斯的遐想里,重生的三叉戟河之战已经变成了王军的压倒性优势:绊马索和专门斩战马腿的轻骑兵让劳勃叛军滚落湍急水流中,他们像铁乌龟一样翻不了个,溺死一半,随后,上游被王军倾倒了火油—-油轻于水,再扔下火把——劳勃就变成了铁匣烤野猪。

        我就要这么打仗,没人能威胁到哥哥。他暗紫色的眼睛燃烧着火苗,盯住身边这个扛战锤的黑发男人,弄死他的渴望在翻涌,他甚至想,即使现在自己也能办到,今夜扎营野外,在帐篷里点一把火,烧死总饮酒作乐睡得死沉鼾声如雷的劳勃,易如反掌——但这样是不是叫他死得太稀里糊涂了?

        相比谋杀,韦赛里斯更想要劳勃在无力的绝境中一败涂地。甚至不让今后人们提到他时,认为他是个漂亮蓝眼睛,黑头发英俊又武力值高的男人,肥胖酗酒昏聩的野猪王才是他该得的口碑。

        走着瞧。

        劳勃对身边的恶意一无所知。他一路艳遇有人暖床心情大好,在马背上转头看见韦赛里斯的沉思状——银发小王子有超出年龄的深沉。劳勃想,这可不好,再这样下去,他就变成他忧郁无趣的哥哥那样了。

        “嘿,你说的那个词,叫核心竞争力----就是自家独有而其他地方难有的优势,在你看来风暴地是什么?”劳勃一本正经问着自己的侍童。

        自从褐堡那晚后,劳勃觉得韦赛里斯挺聪明,年纪虽然小但说的话能信服人。比如,这一路上他告诉史铎沃克沃斯伯爵在领地大肆养羊以契合家徽绿底白羔羊,理由是“君临每天消耗的羊肉如果能都由贵地供给,将会甚得国王看重,羊毛羊皮卖掉还能带来大笔财富。您发展养羊最大的优势就是靠近君临,羊放牧吃草,三天之内就可以到君临,新鲜宰杀肉质又肥美,远比商人从河间或者风暴地赶羊过来贩卖要节省时间,划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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