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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们越是欣赏宝郡君,某些人心底是越发的憎恶。
柒先生随意撩拨了几下琴弦,问:“好,那不知宝郡君是想随乐还是?”
明欢还是选择了随乐,但是这次是她先起。她虽精通短笛,但是对于对于出自音乐世家的几十年都沉浸在音乐之中的子期先生来说,这点还是不够的。所以得先由她占主导地位,若是她……
众人洗耳恭听,刚刚经受了福灵公主的摧残,可不得好好的洗洗耳朵、享受这场视听盛宴吗?明欢刚刚以悠长的笛音先起,让人仿若至于幽谷水潭处一样的宁静,她侧着侧着身子对着众人,眼睛却柔柔的看着柒先生。
柒先生看着她的眸光不由被迷惑得失了神,可即便如此她依旧没有错了一个弦,柒先生是真正的随乐,不争不抢不喧宾夺主。她们的合奏,如冬日暖阳,慵懒随意、悠然自得,琴音、笛音缓缓而缠绕的流淌着,原来不单单是诗能成画,乐也能成景,那仿若天上仙乐徐徐带着他们由山到水,享受着清风明月缱绻相依……
明欢心底对柒先生更是佩服。其实,她现在吹奏的都是那个时代古风流行歌曲,可即便如此柒先生都能缓缓跟上,让人听着就像本身的伴奏一样。
是的,柒先生是真正随乐,跟随着曲调以乐共舞,而不是你追我赶的争夺,即便是比试,她对乐艺的尊重令明欢佩服不已,心中有些羞愧。许久之前的随乐为的就是让乐曲更加的饱满动听,只是不知道何时变得比试乐艺高超的技能了。
她知道柒先生沉浸乐艺几十年,什么稀罕的曲谱没看过,单单她本人都创造了多少可以留世的曲子,乐技、境界都不是她能比的,倒是她一开始就在耍诈。
一曲结束,明欢还是放弃了,本想变换这个时代所没有的曲谱赢得云外流光的,若是前世的自己,明欢是会继续变幻曲调的,但如今的自己可是叶明欢,为了她的家人,有些在前世早已丢弃的东西今生她定然要好好守着,何况能与这样一个大师合奏,值了……
“柒先生”,明欢手握短笛双手叠和,非常尊敬地朝柒先生深深一拜,“先生高艺,明欢心悦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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