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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愣了一下,轻轻点了点头,“他们是坏人吗?”
“你要试试吗?”程斌说道“我觉得可以试试,也许他们是专程来帮助撬家的女孩回家的。”
“还是算了。”女孩很果断地说道“我还不想回家。”
程斌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觉得自己一定是精虫上脑才会选这么蠢的女人当队友,也不知道现在跳反还来不来得及。
估计应该是来不及了,所以他只能小心地推开车门,手脚并用地慢慢爬了出去。他现在手上有两只枪,一支自己的转轮手枪,一支从不知道是汤姆还是杰瑞手里拿到的格洛克十八。两支枪的子弹加起来能有几十发,如果来的人愿意站成一排让他从背后挨个点名的话,程斌觉得子弹应该够用。
问题是现在看来,来的这些家伙未必愿意这么干,而且那些卡车上的人用的都是长枪,从外型上来看很可能是自动步枪,在火拼的时候,程斌的手枪无论是射程还是射速都会很吃亏,更不要说卡车上一定还有机枪,车主不在上面放一门炮,程斌都觉得对不起这辆车的动力。
所以他其实是想溜回去拿自己的行李和步枪,有装备和没装备在对线的时候差别是相当巨大的。
可惜这次时间没有站在程斌这一边,他刚刚挪下车,就看到远处驶来的车队已经到达了,他猜测这个车队的人肯定非常熟悉这段公路,否则的话,正常人不会在夜晚的情况下在废弃几十年的公路上开这么快。要知道这段公路上或明或暗的坑绝对比网文里的多。
他躲在汽车旁边,听着公路上逐渐减弱的发动机声音,判断至少到了三辆车,其中应该有一到两辆摩托车,这是大人物出行的标配——当然这句话是废话,核动力卡车本身就是大人物的象征了。
公路上响起了脚步声,车队到达的人群正在很安静地散开,这表明他们训练有素,同时也让程斌更加担心。从方向上来说,他们应该是来自枫叶镇,但是程斌不记得枫叶镇有一支军队。
脚步声中,一个男人的声音说道“这两个家伙不知道我们来了吗?居然还躲着不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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