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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诺站在吧台旁边的阴影里,默默地看着远处的三个女孩争吵,以及她不放心的小弟猫着腰走向洗手间。
这一幕好像有些似曾相识,只不过初见的那次他是格格不入,然后逃离这种嘈杂,现在却显得那样游刃有余,宛若老手。
而令她有些茫然甚至无措的是,在这些女孩的眼里,路明非是那么酷那么好,她们看他是男神。她看他则是从女洗手间里捡回来的小狗、黏在鞋底的口香糖。
原来同一个人在不同人的心里差别是那么大的,这样的话,也许当初不救他真的更好。
“师弟成长了啊。”芬格尔老怀欣慰,“脱单就在今日!”
“要过去吗?”顾谶问。
“过去说什么呢?”诺诺笑了笑,好似有几分勉强和落寞。
这种感觉,大概就像是以前总缠着你的小弟弟忽然有一天长大了,有了自己的社交和朋友,没有你的帮助也能找到开心和快乐,也不再需要你了。
“如果他看到我们来了,应该挺开心。”顾谶说。
“可能尴尬更多一点吧。”诺诺看他一眼,“毕竟他是偷跑出来的,就是不想让我们知道。”
顾谶斟酌道:“说不定他是有别的事情要做,刚好赶上了这一场。”
话落,就感觉胳膊肘被轻轻捅了下,是芬格尔,这厮挑着眉毛给他竖大拇指,那荡漾的表情好像在说‘掩护打得好啊,真够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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