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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声“好”,然后拒绝了他们一起娱乐的邀请,分头离去。
我将刀上的血迹擦干藏在衣服里,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摘下面具,又把头发弄回原样,回到了寝室。
想到先前发生的一切,我一个人安静下来,都还觉得久久不能平静。
“这次应该把刘浩凯吓怕了吧?”我这样想着,觉得心头安定了许多。
毕竟刘浩凯先前以为我是孤家寡人才敢这么大胆子,这下给了他一种我在道上很牛逼的感觉,他没道理还敢跟我作对。
除非这个逼脑子不正常了。
将外套和刀一并放进衣柜锁死,我随便吃了顿饭,就往会所赶去。
当夜我接待的第一个客人,竟然是欢欢。
欢欢竟然还穿着校服,梳着一个齐刘海和单马尾就来看我了。
白色的校服确实和好看不沾边,但穿在她身上就特别有感觉。
清纯、干净、简单,就像个校花似的,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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